今年起我省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惠及面扩大到“四区”贫困县
本报讯 (记者 江芸涵)记者1月11日从省网站获悉,省办公厅日前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根据《实施办法》,自2016年起,省属免费师范生年度招录培养名额从2000名增加至3000名,重点为乡村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我省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四区”贫困县。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就是要解决‘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问题。”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说,《实施办法》以促进乡村教育发展、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为目的,具体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等9个方面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实在在的举措,给全省34万乡村教师送上了今冬的暖心大礼包。”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施办法》明确,将采取直接考核、争取扩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规模、加大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力度、通过购买服务或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充、完善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补机制等措施,补充乡村教师等相关人员。自2016年起,省属免费师范生年度招录培养名额从2000名增加至3000名,重点为乡村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实施办法》,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此前,乡村教师编制一直比城市教师配备少,尤其是边远的乡村教师常常是一人担任众多科目的任教。
对于乡村教师职称评定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实施办法》给予回应:“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在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方面,《实施办法》提出,从今年起,我省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四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定额补助。“这意味着受益的乡村教师从此前的11万人增加到17万人。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这位负责人表示。
今后,我省对在乡村学校连续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励。
为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实施办法》要求,市、县级人民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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