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5〕9号)文件,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举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一次性收尾考试(以下简称收尾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原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并缴费的人员,均可直接参加本次收尾考试。
二、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全部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全部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
四、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收尾考试。如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当初选择“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江岸区黄孝河5号,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退费受理时间:2015年5月4~8日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5年6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综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5年6月14日
上午 0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6月8日9:00~6月14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