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机关法制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局拟按照公开、、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市商务局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涉及市商务局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市商务局的重大决策行为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3、受市商务局委派代理市商务局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4、参与市商务局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市商务局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市商务局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5、经市商务局,以商务局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和指导局法规、行政许可和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听证、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工作。
7、参与市商务局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围绕推动商务发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运用思维提出解决对策和。
9、出席局领导召集的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10、受托办理其他市商务局法律、行政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法律顾问受聘条件: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有不少于5年的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律法规及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机关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