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2月7日讯(台 周荣真 齐河台 庆刚 通讯员 李诚 杨敏)农民工讨要自己的正当收入是天经地义的事,并受到法律,可有个别人却举着讨薪的旗子想多要钱,法律,最终将自己送进“班房”。
日前,齐河县得到举报电话,市民反映在该县务工的农民工跑到济南泉城公园用不当的方式讨要工资。得到该消息后,齐河县迅速赶往济南。经调查了解,现场是以包工头张某为首的3名讨薪人员,他们共同在齐河县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承包部分工程。包工头说房产公司欠工钱大约60万元钱,而房地产公司说只欠工钱几万元,由此双方产生纠纷。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3名包工头采取了过激行为。
据齐河县治安大队二中队队长滕延稳介绍,包工头张某因工资问题与工地发生纠纷,张某纠集20余人开车到济南山东大厦北侧的泉城公园东南门。向某拿出准备好的红纸,在红纸上写上“讨要工资”四个大字,致使周围聚集大量群众围观,了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采取过激行动的3名包工头进行行政,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合理讨要工资的同时,也要进行,注意方式方法,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要依据法律来自己的正当,不要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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