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材料与方法中,还应简要的说明在什么条件下使用何种统计处理方法与显著性标准,必要时应说明计算手段和软件名称。
三、 结果
将实验或临床观察所得数据或资料进行审核,去伪存真,再对其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和统计学处理就可以得出研究的结果。结果是科研论文的核心部分,科研的成败与否是根据结果来判断的,结论与推论亦由结果导出。结果部分最能体现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与实用价值。因此,对于这一部分的写作要特别重视。结果部分的写作要做到指标明确可靠,数据准确无误,文字描述言简意赅,图表设计正确合理。
结果的具体内容取决于文章的主体。结果的内容包括记录实验或临床观察的客观事实、测定的数据、导出的公式、典型病例、取得的图像等等,但不同类型文章结果的内容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① 如研究新诊断方法的论文,要特别注意交代试验结果是否与的金标准进行的 “ 盲法 ” 比较,其符合程度如何,性、性、阳性预测值、阴性预测值各多少等。 ② 研究疾病临床经过的论文,要特别交代是否对所有病例进行了随访,随访率有多高(一般应大于 80% ),对影响预后的外加因素有无进行调整,结果如何等。 ③ 病因学研究的文章要特别注意交代组与非组结果的差异程度,所得结果是否出现于之后等等。
未经统计学处理的实验观察记录叫原始数据。统计学处理的目的是使难以理解的原始数据变得易于理解,并从原始数据的偶然性中某种必然规律。因此,实验结果的表达一般使用统计量而不使用原始数据,也不必将原始数据全部端出。计数资料可用相对数如百分率,但当样本数小于 100 时,则应在百分率后加括弧,在括弧内标明反应数 / 样本数,如 54.41% ( 37/68 )。计量资料如符合正态分布,应用均值 + 标准差(或标准误),如呈偏态分布,一般采用中位数和全距表示。如进行前后或组间比较,应说明统计检验的值(如 t 、 u 、 F 等)和 P 值。关于统计学处理的具体操作详见统计学专著,这里不作详解。关于统计名词及符号应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B3358-82 有关 “ 统计名词及符号 ” 的。
结果的表达通常通过文字、图、表相互结合来完成。下列情况可用文字表达为主或仅用文字表达: ① 结果中数据较少,能作同类比较的观测项目不多者。 ② 以观察形态特征为主的论文一般不用表格,而以文字描述为主配合形态学图片。能用文字表达的内容不用列表、绘图。已用图表说明了的内容,不必再用文字详述,只要强调或概括重点。文字表达主要是陈述本文取得的结果,不必强调过程,也不要重复 “ 材料与方法 ” 等项交待的资料,更不要将结果提升为理论上的结论,所以一般不引用文献。